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管的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学府,致力于为全国司法行政体系,尤其是监狱、戒毒及社区矫正部门培育高素质的后备力量,享有“司法警官摇篮”之美誉。该校坐落于河北省保定市,紧邻雄安新区,肇始于1956年,初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转隶司法部,1985年组建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易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并于1999年启动普通高等教育申办工作,2002年正式落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行政领域的最高学府及刑事司法领军摇篮,学校已建成司法行政后备人才培育基地、领导干部及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创新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卓越的人才、培训及理论支撑。
多年来,学校紧扣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时代脉搏,持续攀升办学层次,扩充办学职能,提升办学品质。2012年8月,获人社部批准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同年1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建设单位,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2012年11月,中央编办批复在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匾,肩负律师教育培训、理论研讨及对外交流职能。2014年11月,获河北省委、省政府颁授“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2月,荣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学院现有教职工477名,其中专任教师345名,正高级职称95人,副高级职称10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为深化人才强校战略,学校秉持引进与培育并重方针,着力强化师资梯队建设,锤炼了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结构优化、生机蓬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学院下设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马列主义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部门,以及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罪犯改造理论研究中心、戒毒与康复研究中心、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等11个科研机构。馆藏图书95万余册,建有全国独家的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与律师文献信息中心,配备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司法信息安全实验室等16个现代化实验平台,并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遴选设立30余个校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学院依托监狱学与矫正教育学优势,构建了法学、管理学、工学等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架构,监狱学已成为司法部重点学科,矫正教育学获准为司法部重点建设学科,刑法学列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现开设监狱学、法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司法警察学、禁毒学(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等2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监狱学、行政管理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监狱学、侦查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狱内侦查学”跻身教育部首批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罪犯教育学”“法理学”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学院坚守政治建校、警校姓党原则,实施严格警务化管理,确立了“坚持政治育人,强化职业素养,注重实践能力,发挥行业优势”的办学特质,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高等司法警官教育道路。近年来,学院深入贯彻人社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持续优化毕业生就业规范便捷机制,绝大多数毕业生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及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公务员,足迹遍布全国近700所监狱、360多个戒毒所,赢得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与高度评价。
学院遵照司法部总体部署,主动承担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高级警官、业务骨干及高端律师培训重任,年均培训学员6000余人次,为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同时,学院紧密贴合司法行政实务,聚焦监管改造、戒毒康复、社区矫正等领域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应用性理论研究,先后立项省部级以上课题170余项,出版专著350余部,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学院践行开放办学战略,纵深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乌克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同类院校及矫正机构缔结友好关系,与澳门科技大学、香港惩教署等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与美国马里兰大学、俄罗斯刑罚执行局、瑞士刑罚执行局联合举办“中美刑事司法新发展”“中俄刑罚执行现实与未来”“中瑞监狱管理”等大型国际研讨会,定期选派专家学者赴国内外知名院校及研究机构进修访学,积极推介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与罪犯矫正经验,持续扩大学校国际影响力。
当前,学院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与有利条件。学院党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铭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与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迈向高质量发展,致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显著、行业引领的中央司法警官大学,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及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校园风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