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调整的通知
各位硕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对我校部分学院、部分专业研究生考试初试科目进行调整,相关科目调整内容如下表所示:

重要提示:
- 调整后的初试科目将从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始实施。
- 其余未调整专业请暂时参考2026 年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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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终正式出版的《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以我校公布结果为准;若本通知与上级部门最新发布的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