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志愿方面:
针对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坚持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各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志愿方面:
普通文理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至其他专业;若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不会因“总分较低或录取名额已满”而退档。
(3)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等级。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专业。若分数相等,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改革地区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考生统考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