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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6-01-25河南牧业经济学院944 阅读查看原文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推进,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专升本层次(包含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 2013 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41010469;招生代码:普通专升本 6046,建档立卡贫困考生专项专升本 646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专升本 604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相关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4 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 6 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 146 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 16 号(北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上报当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我校根据上级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投档严格按照我省专升本投档政策执行。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联合考查方案另行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学校 2026 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 号文件执行,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专升本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专升本专业学费:文科类 4400 元/生·年,理工类 5000 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6 人间 800 元/生·年,8 人间 600 元/生·年。

第十九条 奖励与资助

优秀学生奖励体系: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10000 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6000 元。3.校内专项奖学金,根据项目不同,每生每年 2000 元 -3000 元。4.企业奖学金。

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 3700 元。2.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困难生可申请勤工助学。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所在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学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学费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20000 元的,贷款额度据实确定。4.特殊困难学生还可申请临时困难补贴等相关资助。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 20000 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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