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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河南 / 郑州市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16河南牧业经济学院951 阅读查看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为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及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本科及专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办学规模、条件、学科发展、生源情况及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最终的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公开发布。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关于各批次(不含专升本和艺术批次)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其他省份则依据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严格遵照各省批次投档规定。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时,按志愿顺序录取,优先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依次录取后续志愿。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进档考生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调剂录取至同组其他专业。若投档成绩同分,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规定给予考生的照顾和优先录取政策。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

我校艺术类仅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统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其执行;无明确规则时,综合成绩按计算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70% + 专业统考成绩×0.75,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软件类本科招生

我校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类本科专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软件人才。收费标准依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软件类专科招生

软件类专科为两年制普通培养模式,面向信息技术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收费标准依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

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细则,学校经批准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及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合作开展本专科教育项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卡洛理工国际学院为教育部备案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或英语成绩低于90分者慎报。毕业后颁发中外双方学位。收费标准依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体检要求

招生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2025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考生可在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

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

软件类:本科12000元/生·年,专科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18000元/生·年,专科15000元/生·年。

卡洛理工国际学院(酿酒工程、农林经济与管理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三个本科专业)学费32000元/生·年。

住宿费: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奖励与资助

(一)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可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申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20000元。退役复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标准同前。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前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每年20000元。

(三)奖学金: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每年10000元;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年6000元。校内专项奖学金每年2000-3000元,部分专业设有企业奖学金。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困难程度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年约3700元;退役士兵均享同等资助。

(五)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特别困难学生,每月资助约300元。

(六)困难学生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及“暖冬”专项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高考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或承诺。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相关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接受资格审查,审核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冲突,以国家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具体事项以当年公布为准,由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176188

学校官网:
https://www.hnuah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hnuah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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