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和初试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议定,现将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单科(外国语、业务科 1 及业务科 2)成绩不低于 50 分。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工作安排
1. 各培养单位须于 6 月 3 日下午 5 点前将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领导小组、进入复试的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工作安排等)及进入复试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 各培养单位须于 6 月 15 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3. 各培养单位须于 6 月 16 日下午 5 点前将复试结果及相关复试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