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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2026-06-02浙江理工大学712 阅读查看原文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 1897 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 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2004 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1959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对港台免试招生资格。学校入选首批 50 家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50 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50 强。学校现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 28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 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6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4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 个;拥有省登峰学科 1 个、省优势特色学科 1 个,省一流学科 8 个;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位居 ESI 学科全球排名前 2‰,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与生态学进入 ESI 学科全球排名前 1%。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39000 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 9800 余人。现有教职工 2700 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发达国家院士 2 人,正高职称教师 380 余人。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考生须符合《202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并按照规定完成报名、确认、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及考试。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总计划数 22 人。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所属学院 计划类别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理学院 普通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应用物理学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应用心理学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理工类 4 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普通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类 4 年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际丝绸学院)
普通类 纺织工程 理工类 4 年
服装学院 普通类 服装设计与工程 理工类 4 年
机械工程学院 普通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机械电子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机器人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智能制造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工类 4 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普通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软件工程 理工类 4 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普通类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通信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自动化 理工类 4 年
建筑工程学院 普通类 土木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工程管理 理工类 4 年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普通类 生物技术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生物制药 理工类 4 年
化学与化工学院 普通类 应用化学 理工类 4 年
经济管理学院 普通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类 4 年
普通类 经济学 文理兼类 4 年
普通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类 4 年
普通类 会计学 文理兼类 4 年
普通类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类 4 年
艺术与设计学院 普通类 工业设计 理工类 4 年
法学与人文学院 普通类 法学 文理兼类 4 年
普通类 传播学 文理兼类 4 年
外国语学院 普通类 英语 文理兼类 4 年

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报联招办审核公布为准。港澳台侨学生全部按专业招生,进校后归入所属专业类学习。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法学与人文学院录取新生在临平校区就读,其余学院在下沙校区就读。

三、学费及住宿标准

学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同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学校安排校内住宿,4-6 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

四、关于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等情况

请咨询各考区报名确认负责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202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五、录取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六、入学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七、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 号大街 928 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 8 号(临平校区)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

电话:0571-8684333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43028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 号大街 928 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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