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名称: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就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公路 3928 号
办学层次: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学历证书: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
- 决策机构: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 领导机构: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 执行机构: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 监督机构: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 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 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 本年度我校分省分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四、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则
1.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 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 105%。
-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若省市规定同分规则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择优录取。
- 政策性加分按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 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若省市规定同分规则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随机调剂录取。
2. 若生源不足:
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 100% 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 高考改革有关省市:
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2500 元/生/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八、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贫困线下录取考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