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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学招生简章

2026-06-04华中师范大学598 阅读查看原文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学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设有艺术学、音乐、舞蹈 3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艺术教育学、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 3 个博士招生方向。学院现招收招生省份:北京、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预留等省份。招生专业为舞蹈学。

报考方向要求:公费师范(仅招收中国舞、现代舞);非师范(仅招收中国舞、现代舞)。

舞蹈学(公费师范)计划分省统计:

省份舞蹈学(公费师范)舞蹈学(非师范)
北京02
上海02
浙江02
江西11
山东10
河南11
湖北44
湖南19
广东02
四川70
预留02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舞蹈学专业统考并合格,且舞种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录取规则:

  1. 考生须符合我校报名条件要求。若设置平行志愿组录取,按照生源省份舞蹈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2. 若设置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 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 20 分。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 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网 址:http://zs.ccnu.edu.cn/,电子邮箱:zb@ccnu.edu.cn。

202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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