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源于1929年华中大学成立的音乐组,1953年华中师范学院成立音乐系并开始招生,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将音乐系升格为音乐学院。经过近百年的接力奋进,学院已经形成“崇德尚美 乐教精艺”的精神气质,成为全国音乐师范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学校加快建成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支撑。
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有艺术学、音乐、舞蹈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艺术教育学、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3个博士招生方向,音乐学(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二级师范认证。累计培养了黄华丽、华雨辰等5000余名知名音乐家、中小学卓越音乐教师及教育管理者。
学院现有2个学科进入2025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音乐学科位列前16名(前12%),舞蹈学科位列前20名(前30%)。建有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中国艺术歌曲研究与推广中心、湖北文艺评论基地、湖北省音乐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个省部级平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83人,专任教师7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0余人,国家级、省级以上人才近10人,博士生导师7人。最近几年来,学院实施人才强院计划,先后聘请廖昌永、张巍、苏娅、张晓梅等享誉业界的名师大家担任特聘教授,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实施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先后从茱莉亚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国内外顶尖艺术院校引进优秀青年博士11名,形成了梯队合理、结构优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音乐学院对标“双一流”建设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推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 通知方 | 联系电话/邮箱 |
|---|---|
| 招生办公室 | 027-67867105 zb@ccnu.edu.cn |
| 纪委办 | 67868009 |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
2.招生省份及计划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音乐专业统考并合格,且省统考主副项(声乐唱法、器乐种类等)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三、录取规则
1.考生须符合我校报名条件要求,详见本简章第二条相关规定。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105(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 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