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规范辅修专业收费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收费管理文件,结合办学实际,现将我校拟开设辅修专业学费标准予以公示。
一、收费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改革和规范我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指导意见》 (内发改费〔2017〕604 号) 的规定“申请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本专科生的学费,在不超过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由高校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我校财经类收费标准是4400元/生·学年,兼顾学校办学成本与学生承受能力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审议,确定本次辅修专业收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
我校辅修专业收费标准拟定为1900元/生·学年。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有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财务处反映。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某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