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6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 2026 年国家级(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和项目类别
(一)项目培育
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指示,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以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为抓手,以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育人。要在实施校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培育基础上,遴选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吉林省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推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二)项目类别
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类别按层级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级,各层级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项目。鼓励挖掘、培育与我省重大发展战略、产业发展需求和资源禀赋紧密对接的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紧密结合专业知识,自主提出研究课题或承担导师研究子课题,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1-2 年。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项目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1—2 年。
3.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1-2 年。
二、申报要求
项目遴选和立项的组织工作在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和各学生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联络与协调。
1.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以我校五年制 2023-2025 级(或四年制为 2024-2025 级)在校本科生为主,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和开展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与合作精神。以团队形式申请,项目团队一般为 3—5 人。每名学生(包括团队成员)每年只能申请 1 个省级以上项目(若往年项目未完结,则不能申请新项目),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鼓励由不同年级学生跨专业组成团队,形成能传帮带,能力互补的梯队。
2.项目实行导师制,创新训练计划导师应具备较强责任心,无学术不端行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导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创业实践指导经验,原则上应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在保证学生自主开展项目研究和创业实践的原则下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同一指导老师每年指导同一类别项目≤1,如有以往未结题的项目,今年不能申报此类项目。每个项目应配备指导老师 1-2 名,鼓励聘请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未结项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未结项目导师仍可指导学生申报下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0 日,项目负责人要填写申报类别相对应的《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 1)和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
同时,登录网址https://jldcpt.jlau.edu.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内容,即完成吉林省大创项目管理系统内的项目申报。附件 1 和附件 2 均由项目的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联络人)收集汇总,在 6 月 20 日前将电子版的材料(附件 1 和附件 2)发给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各学院此项工作的联络人要随时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创建学生账号。注意,本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2.初审和筛选
6 月 21 日—22 日,各学院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开展初审和筛选。筛选后的项目排序填写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6 月 23 日前将申报书(附件 1)和本学院项目汇总表(附件 2)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夹,用学院名称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3778200786@qq.com(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注意,本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但系统内要完成材料提交。
3.开放课题和“揭榜挂帅”项目
鼓励各单位联系企业,设计开放课题项目、校企联合创新创业项目,或与行业企业联合推出的“揭榜挂帅”项目等,在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可同期发布通知。相关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需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直接提交申报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统一参加评审。
4.终审和项目推荐
6 月 15 日前,联系各教学单位上报在校生人数,协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的名额。6 月 24 至 25 日前,进行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现场答辩。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团队提炼项目内容,根据本年度“建行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吉林医药学院校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要求和项目自身情况,修改完善材料,积极申报创新大赛。
2.学生按计划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参加大学生竞赛获奖的,按照相应级别认定学分。具体按照《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3.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对指导教师认定教学工作量并计入年终考核、评优及职称评聘。
五、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李妍、霍俊爽、张可心、安燕
公共卫生学院:王子迪
临床医学院:汪明明
护理学院:田懿璨
检验学院:包昌杰
药学院:李雨桐
生物工程学院:马野
健康管理学院:陈佳实
附件 1: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 2: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