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值此第42个教师节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师德记录,享有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
(二)工作实绩显著,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市厅级以上表彰等荣誉。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尤其在国家战略需求、乡村振兴、大国工匠培养、特殊教育事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有突出贡献。
(三)扎根基层,潜心育人,弘扬教育家精神,发挥示范作用。基层教师和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优先推荐,已获相关荣誉称号者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三、推荐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可最多推荐1名人选,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二)学校将择优遴选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参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严把质量关,严格推选标准,确保推荐人选信息和材料真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好中选优。
(三)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申报表》和《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的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雨耕楼1006室),并同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rsc@ahcme.edu.cn。
附件:
1.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申报表
2.2026年度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