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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程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6-01-07新乡工程学院152 阅读查看原文

新乡工程学院 2026 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26 年河南省内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概况:新乡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 2003 年的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21 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转设更名。

  • (一)学校名称:新乡工程学院
  • (二)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 (三)学校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 (四)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专科教育
  • (五)办学地点: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 777 号。学校有 2 个校区:以三干渠为界分为南校区和北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执行校长任主任,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 2026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执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 http://www.xxgc.edu.cn,学校招生在线网站 http://www.xxgc.edu.cn/zszx 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根据考生志愿和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 1:1 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投档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检测对象)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规则: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4 号)文件执行。凡在新生报到前不能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本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收费标准。学费: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学、法学、商务英语、英语(师范)、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15000 元/生·年,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园林、城乡规划、生物技术(师范)、生物工程专业 16000 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 18000 元/生·年。住宿费:1500 元/生·年。

第六章 奖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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