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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河南 / 郑州市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4-21河南地矿职业学院832 阅读查看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及《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程序,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宣传、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及公示等环节,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继路51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特点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创建于1956年,归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育人理念先进,科技成果显著,产教融合深度推进,社会评价良好,行业特色鲜明,致力于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舆情防控、考务、录取及纪检监察四个工作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落实“阳光工程”。监督电话:0371-56189066。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与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本次招生仅面向已报名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严格按河南省教育厅核定执行。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考生须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完成志愿填报。期间每位考生仅可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允许最多修改两次,最终以最后一次提交数据为准。逾期不得补报或修改,请广大考生务必按时认真填写。

第五章 考试

第十四条 考试方案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模式。文化素质涵盖语文、数学、英语知识,职业技能则通过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查。考试地点设于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一)文化素质考试

1. 对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直接按对应等级折算成绩,总分150分。等级A、B、C、D、E对应分数为100、85、70、55、40分;2022级以前考生对应折算为100、80、60、4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语文×0.6 + 数学×0.6 + 英语×0.3计算。

2. 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需参加学校自行命题的文化素质笔试,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30分,总分150分。

3. 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退役士兵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进行资格申报。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自命题,考查考生职业发展潜力及综合能力,总分150分。

(三)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

考试地点:河南地矿职业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永继路51号)

考试内容:

报考专业 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生范围
所有专业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 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考生
所有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所有考生

(五)考试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agmc.edu.cn)查询成绩。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录取严格遵循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一)身体条件 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1. 两项成绩任一为零则取消录取资格。 2. 对有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分别设立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线者按专业清原则,由高至低依次录取。若出现最低录取分数相同者,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同分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3. 退役士兵录取按官网公布的退役士兵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计划有剩余,转入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同专业计划

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hagmc.edu.cn)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校招生考试;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及其他招生考试。

第七章 违规违纪处理

第十六条

(一)考生须诚信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查处。

(二)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被录取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学校按程序注册专科学籍,转学和转专业遵照国家、省及校规定。修毕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毕业要求者,将颁发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待遇与统招学生一致。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可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申请学费减免;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者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者亦可申请学费减免。服兵役学费补偿最高每生每年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前也可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20000元/年,且不少于1000元(贷款额度以100为单位)。
(三)奖学金:表现优异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10000元/年;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6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分为三好学生标兵及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900元、800元、600元、400元/年。学校与国家奖学金可同时获得荣誉,但不可重复领取。
(四)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依据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年;所有退役士兵均可享受3700元/年国家助学金。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岗位分固定岗(月薪300元)和临时岗(日薪50元、小时薪12元),帮助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第九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文件标准执行。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600元/生•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71-56189111、56189222、56189333
学校网址:http://www.hagmc.edu.cn

第二十一条 声明: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请考生及家长谨防假借我校名义的单招培训、预报名、承诺录取及提前收费等非法招生行为。对违法招生者,我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与以往招生规定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如与国家或上级政策不符,则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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