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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河南 / 郑州市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4-04-08河南地矿职业学院940 阅读查看原文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及《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考试招生程序,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宣传、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公示等环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37;省级代码:6540

第四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继路5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特点:河南地矿职业学院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学校位于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占地346亩,建筑面积11.96万平方米,教职工39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76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03人。教学科研及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达5184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5.26万册,配备完善的图书文献管理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书记、校长任主任,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及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事项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委员会设有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监督电话:0371-56189066。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志愿填报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 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 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

考生须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限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允许最多两次修改,最终以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逾期将无法补报或修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

第五章 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方案

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开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模式。文化素质评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知识,职业技能测试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职业适应性考察。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一)文化素质考试

1. 凡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者,可免文化素质测试,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总分150分。

计算方式:文化素质成绩=语文×0.6+数学×0.6+英语×0.3;等级成绩A、B、C、D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40分。

2. 中职类考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的考生,将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单独命题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30分,合计150分。

3. 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该测试由学校单独命题,考察考生对专业的理解、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及学习素养,满分为150分。

(三)总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按省教育厅公布时间执行(2024年4月8日至10日),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官网通知。

考试地点:河南地矿职业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永继路51号)

报考专业 考核内容 考生范围
所有专业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 中职类考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
所有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中职类考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
所有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

(五)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hagmc.edu.cn)查询成绩。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录取严格遵循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1. 两项成绩任一为零者,取消录取资格;

2. 按考生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控制线者,依据“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 退役士兵录取按照官网公布的退役士兵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志愿择优录取计划若有剩余,转入无学业水平成绩考生同专业计划

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及其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四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与条件

依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申请免试专业与获奖项目或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可在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 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 拥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获县级劳动模范及以上称号的在职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 考生在规定时间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生源学校确认获奖情况;

2.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5日前将申请表、身份证、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生源学校安全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 备案通过后,学校须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 违规与违纪处理

第十五条

(一)考生须诚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对违纪、违规骗取录取资格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附件)追责。涉案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新生入学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学校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注册专科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相关政策执行,待遇与统一高考录取学生同等。修业合格者发放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学院实行“奖、贷、助、补”相结合的多元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元、3300元、2600元三个档次)、勤工助学岗位、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1500、1200、900、600元四档)、学院助学金(500-2000元不等)。

第九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联合规定执行。学费标准: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住宿暂定8人间600元/年,政策调整时按最新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371-56189111、56189222、56189333

学校网址:

http://www.hagmc.edu.cn

第二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对于冒用学校名义的非法招生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提醒考生及家长警惕非法招生诈骗。

第二十一条 以往招生相关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本章程与国家及上级政策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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