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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江西 / 萍乡市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4-15萍乡卫生职业学院409 阅读查看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萍乡卫生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656

第五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33号(邮政编码:337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学院隶属:萍乡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萍乡卫生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下设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就业处处长任主任,全权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与调整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落实招生规定与方案,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执行及录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责任制与追责制度,维护学院和考生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共23个,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口腔卫生保健、中医养生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和药品经营与管理。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及招生简章等渠道对外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入学注册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安排依考生分数和志愿顺序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且拒绝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 各专业兼招普通类与三校生。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方面,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厅、各省考试院及学院官网查询,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第二十五条 入学与注册:

1.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国家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及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教材费预收1500元(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多退少补;体检费70元。学生平安保险及工作服费由学生入学报到后自主缴纳。

第二十七条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评定,为4400元、3300元、2200元/年。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可贷12000元/年。

3. 对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应征入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新生,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符合政策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享受3300元/年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9-6765666

学院传真:0799-6833798

学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33号

学院网址:www.pxh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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