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确保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Wuzhou Medical College;
2. 学校代码:14694;
3.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4. 招生层次:专科(高职);
5. 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学院北路1号;
6. 联系电话:0774-3118888;传真:0774-3119999。
7. 学校官网:
https://www.gxwzyz.com/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及各专业收费标准
第三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5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经审核通过后,通过官方报考指南及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学校设有20个专业,包括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电子商务、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学制均为3年。
第五条 学费标准按学年制收取:中医学专业学费为16600元/年/生;护理专业为13000元/年/生;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等12个专业为12600元/年/生;中医养生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及电子商务等6个专业为10500元/年/生。住宿费分别为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6人间)及1800元/年/生(带电梯空调公寓式6人间,含双卫生间)。
服务性及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主要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吨;2025级新生书籍费800元/年(按实结算),老生600元/年(按实结算);军训服装费100元/人(按实结算);体检费200元/人(按实结算);工作服及听诊器费200元/人(按实结算);超额水电费标准为水费2.53元/吨,电费0.544元/度,免费定额为每人每月5吨水和5度电。具体收费公示及退费办法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区内投档比例为100%,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
第八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原则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结束后按成绩高低调剂至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九条 经学校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生源状况适当调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原则上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经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在学校官网公布,网址:
https://www.gxwzyz.com/
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资助:
1.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生,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生。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元/学年/生。
3. 国家助学金等级为一等4700元/年/生,二等3700元/年/生,三等2700元/年/生。
4. 学校彬生奖学金10000元/学年/人(高考统考本科分数线以上的大一新生可申请)。
5. 学校济世奖学金1000-2000元/学年/人。
6. 学生双创项目资助3000-5000元/学年/项。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结合医药卫生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提出特殊健康要求:
1. 医药卫生类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2.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3. 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及依赖者不予录取。
4. 鉴于医药类专业的特殊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取及体检标准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上注明学校名称为“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升入本科院校深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招生章程由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期间,学校工作人员的建议仅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敬请警惕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