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函〔2020〕30号
2020-04-15 18: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设立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首批设立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等6个专业,日后新增专业须依据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办理。
二、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专科层次的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20000人。
三、该校由湖南省新潇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办、建设与管理。请你厅会同梧州市人民政府督促举办方按照高职院校设置要求,尽快完善办学条件;依法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其教育教学工作,并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要求,积极办理向教育部申请备案事宜。
四、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依法健全内部管理体制,理事会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及行政管理职责。理事长、理事及校长等人员的任免须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学校资产须在批准设立后一周年内完成过户至学校名下。学校应依法办学,依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定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专业设置,制定完善的招生计划,配备合格的师资力量,依照法律及政策开展办学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教育教学管理,推动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