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及“部省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书法类专业考生80名。
一、招生人数及省份:
山东、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广西十省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各省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省份\专业 |
书法学 |
备注 |
山东 |
5 |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
湖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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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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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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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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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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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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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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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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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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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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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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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8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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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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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郑州大学南校区 |
二、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书法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 进档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文化课满分) × 100 × 50% + (专业课成绩 ÷ 专业课满分) × 100 × 50%
4. 如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5. 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考试舞弊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 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的安全性负全面责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 书法学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人员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若出台新文件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传真)
咨询电话:0371-67767983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