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3年,郑州大学计划招收书法学专业考生76名。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山东、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广西十省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各省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省份\专业 |
书法学 |
山东 |
5 |
湖南 |
5 |
山西 |
4 |
安徽 |
4 |
甘肃 |
4 |
四川 |
5 |
福建 |
4 |
贵州 |
4 |
广西 |
3 |
河南 |
38 |
学制 |
4年 |
学历层次 |
本科 |
收费标准 |
8000元/生·年 |
二、录取规则
1. 对于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仅限文史类考生报考。
2. 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3. 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文化课满分)× 100 × 50% + (专业课成绩 / 专业课满分)× 100 × 50%。
当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如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规定执行。
三、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依规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 郑州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及监督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的重大事项。
2. 书法学专业招生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查处。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若出台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若收费标准调整,将根据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81182(传真)
书法学院咨询电话:0371-67767983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电子邮箱:zdzb@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