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并由部省共建。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3年,学校计划招收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共258名。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专业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舞蹈学 |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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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器乐 |
艺术舞蹈 |
国标舞 |
声乐 |
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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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8 |
3 |
4 |
2 |
- |
- |
河北 |
- |
3 |
4 |
2 |
- |
- |
湖南 |
8 |
3 |
5 |
3 |
- |
- |
山西 |
8 |
3 |
5 |
3 |
- |
- |
安徽 |
8 |
- |
- |
2 |
- |
- |
河南 |
32 |
11 |
19 |
26 |
20 |
38 |
学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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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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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8000元/生•年 |
18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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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郑州大学河南音乐学院 |
郑州大学国际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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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与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合作开展本科教育项目,专业教学由郑州大学河南音乐学院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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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郑州大学主校区南校园 |
二、录取规则
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专业不招收萨克斯、巴乌、葫芦丝、古琴、古筝、次中音号及电声乐器(电吉他、电贝斯、电子琴、双排键)和吉他考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器乐)仅招收西洋乐器考生,且不招收萨克斯、次中音号及电声乐器和吉他;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2厘米,女生不低于162厘米,舞蹈学(艺术舞蹈)不招收街舞考生。
(一)河南省
1. 音乐学专业
仅招收文史类考生。采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由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若综合成绩相同,将依次依据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音乐表演专业
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采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和器乐的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对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录取时以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相同则依照文化课成绩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录取。
3. 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
招收文史类考生。采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得低于145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艺术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录取依据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分时按文化课成绩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录取。
4. 舞蹈学(国标舞)专业
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得低于15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国际标准舞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5.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时依次依据文化课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二)除河南省外其他省份
1. 对于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对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仅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 考生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 音乐学专业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由文化课和生源省份音乐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课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 音乐表演专业按生源省份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依据文化课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5. 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依据生源省份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时比较文化课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6.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学校将依照该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考试弄虚作假或经审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 郑州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研究决定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 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凡通过欺诈手段报考或录取者,发现后将取消当年报名或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者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者撤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及生源省份如出台新规定,将以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81182(传真)
郑州大学河南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371-67766972
郑州大学国际学院咨询电话:0371-67761233
招生网:http://ao.zzu.edu.cn/
电子邮箱:zdzb@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