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书法类专业考生80名。
一、招生人数及省份:
山东省使用联考成绩录取;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广西九省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省份专业 |
书法学 |
备注 |
山东 |
5 |
使用联考成绩录取 |
湖南 |
5 |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
山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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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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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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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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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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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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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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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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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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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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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57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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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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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 |
二、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 山东考生须获得山东省联考本科合格证;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广西九省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书法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 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由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
4. 山东省按联考录取规则执行(联考方案详见:http://admission.lcu.edu.cn/news-detail-136.html),综合成绩由文化课成绩占60%、专业课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 ×60% + (专业课成绩/100)×750 ×40%。
5. 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规则执行。
6.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文化课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若发现舞弊或资格不合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 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安全负总责,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重大事项。
2. 书法学招生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人员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266。
五、如教育部及生源省份发布新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若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传真: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0371-67767983
招生官网:http://ao.zz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