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文日期:2026年4月20日
涉及事项:2026年山东省军人子女高考教育优待资格审核、优待政策、办理程序
主要内容:
- 优待对象范围
优待对象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且子女须已报名参加山东省2026年高考。子女包括婚生的法定血缘关系子女及合法收养、抚养关系子女。退出现役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按服役期间条件享受优待。 - 优待政策
(一)烈士子女可在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
(二)获得相应军功奖励的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在特定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达到规定年限的军人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中参加统考录取且达到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三)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时,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高考照顾政策如有变化,以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 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军人子女于4月2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已审核信息由系统调用,无需重复提交。
(二)单位审核:军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录入信息系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复审并公示无异议后,5月10日前将汇总材料通过信息系统递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集中会审: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审核,严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附件:
-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采集表.docx
- 参加普通高考军人子女信息汇总表.docx
- 需报送的相关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