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衡水市农村小学普遍存在的规模小、条件差、师资水平低、教师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培养一批优秀教师,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从事教育工作,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衡水市市属高校小学全科师范生公费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政办字〔2020〕47 号)要求,2026 年继续招收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的
坚持“面向乡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乡村教师,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二、培养计划
- 培养数量。2026 年,培养小学教育全科教师 20 名。定向培养计划:冀州区 20 人。
- 专业学制。小学教育专业,学制 4 年,其中半年在学校实习。
- 教育教学。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衡水学院制定培养方案并实施。

三、招生录取
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河北考生中,实行本科提前 B 段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本科层次考生。
学生入学前须与衡水学院和衡水市有需求计划的县级政府签订《衡水市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协议书》。
四、毕业就业
- 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 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招生情况安排下达专项招聘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按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由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乡镇(不含县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从事小学教育 6 年(包含 6 年)以上。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五、保障措施
- 经费保障。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 工作保障。按市政府办公室衡政办字〔2020〕47 号文件执行。
- 教学保障。衡水学院要围绕培养优秀教师的目标,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要求,完善教育培养方案。
衡水学院 2026 年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表(具体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 |
定向就业地 |
科类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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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
衡水市 |
冀州区 |
10 |
1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