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高考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1;河南省招生代码:6364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校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大道5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集体讨论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科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落实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394-61136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执行。计划通过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一是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公布;二是学校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
第十四条 招收专业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音乐表演、歌舞表演、书画艺术、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社会体育、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早期教育,共计十九个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录取规则,遵循“专业优先”原则,依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生源省份如有明确投档规则,则按其执行;如无,则按我校规定投档录取:
1. 艺术类考生须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歌舞表演、书画艺术、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主科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2. 体育类考生须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校后以英语授课。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时报到,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学校并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且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及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各专业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科类学费为37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学费4200元/生·学年,艺术类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700元/生·学年,八人间400元/生·学年。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规定执行。教材费为800元/生·学年(代收费,学年末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构建奖优助困体系,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确保应助尽助。主要奖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6000元/人·学年),校级助学金(约5%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额度800元/人·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根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学生总人数的2%、3%、4%)。同时,通过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确保无一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具体实施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考生须以官方信息为准,防止上当受骗。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和上级政策不符,以国家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校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大道5号
招生热线:0394—6113666、6113668、6113616
邮政编码:466000 网址:http://www.zkwl.edu.cn
电子邮箱:
869666601@qq.com
附件:周口文理职业学院2024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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