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一、项目简介
本计划以项目方式推动实施,项目简介如下:
1.本项目2027年选派规模为500人。本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国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可选派不超过20人。
2.本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3.本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项目实施及资助
本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实施。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特别是以上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2.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3.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4.项目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三、项目立项申报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可参考附件2)。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每个申报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均依托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开展。2026年9月底前,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选拔,统筹研究确定2027年度申报项目。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和答辩评审两个部分,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文通知参加现场答辩。通过评审后的项目即可立项,并于2026年12月公布结果。
四、项目执行管理
项目管理如下:
1.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2.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制定本单位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明确学生回国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留学效益。
3.项目单位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单位须按照新项目的要求重新申报并在公函中予以说明。此项目同样需参加专家评审,如新项目获批,原有项目将立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