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及《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相关政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遵循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47,浙江省代码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九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条 实施“阳光工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浙江省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业分为经管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三大类别,具体专业及计划如下:
| 专业名称 | 类别 | 计划数 | 学费参考(元/年) | 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
| 旅游管理 | 经管类 | 7 | 4800 | 经管类专业 |
| 生物工程 | 理工类 | 10 | 55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包括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水产养殖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及生物教育的考生均可报考。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11 | 90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包括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及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综合测试
第十二条 综合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内容涵盖专业相关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学校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在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发布综合测试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按《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规定,参加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须交纳测试费110元/人,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测试费不退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测试者亦不予退费。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荣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试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其专业计划将相应扣减。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录取。
第十五条 专业投档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优先录取,分数相同时同分带入。如未能满足任何专业志愿,考生将被退档,未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投档程序。
第十六条 一志愿未满额时,将按照同样测试及录取程序进行后续志愿录取。录取过程及结果将按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七条 非应届考生录取结果将于4月中旬前公布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应届毕业生预录取名单由就读高校在7月5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并报浙江省教育厅复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2022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原件办理报到注册,缺一不可。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或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照同届学生标准执行。
入学后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学历说明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依据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确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将接受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依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及录取标准,或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咨询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来电、来函及来访咨询,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招生咨询电话:0572-2599888
招生监督电话: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如考生有以下行为,将如实记录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及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非法获取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健康证明等骗取报名资格及优惠政策的;
二、综合素质测试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内容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替考或获取优惠资格的;
四、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作弊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 2022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具体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国家及上级政策有冲突,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学校保留调整测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地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