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始建于1952年,现已发展成为以航空宇航为特色,工学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院校。学校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三方共建,同时也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学校多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及全国优秀易班共建高校等称号。
校园占地115.4万平方米(约1730.8亩),人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6平方米,宿舍面积9.0平方米,师生比为17.8:1。现有专任教师1063人,其中91.9%具有硕士学位,57.4%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417.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8764.6元。馆藏纸质图书136.2万册,生均64.9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备注 |
020301K |
金融学 |
2年 |
21 |
非金融学类专业毕业生 |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年 |
21 |
非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毕业生 |
|
050207 |
日语 |
2年 |
21 |
所有专业毕业生 |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年 |
21 |
非计算机类毕业生 |
|
080902 |
软件工程 |
2年 |
21 |
非计算机类毕业生 |
|
08200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2年 |
23 |
非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
|
082003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2年 |
23 |
工科大类但非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 |
|
082004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2年 |
21 |
非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毕业生 |
|
082006T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2年 |
21 |
非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毕业生 |
|
083102K |
消防工程 |
2年 |
19 |
非消防工程专业毕业生 |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年 |
21 |
非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生 |
|
120601 |
物流管理 |
2年 |
21 |
非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年 |
19 |
非设计类专业毕业生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2年 |
19 |
非设计类专业毕业生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2年 |
19 |
非设计类专业毕业生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年 |
19 |
非设计类专业毕业生 |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申请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2. 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近三年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3. 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不同,或专业类别不同。具体专业学科门类及本科专业类别可登录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查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29日每天8:30-19:00,5月30日8:30-15:00。
2.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进行网上报名。
3. 报名材料:
(1)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近照;
(2)身份证人像面照片;
(3)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清晰照片(应届生入学时提供原件);
(4)三年内未就业证明(生源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应届生免提供);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外语类专业须提供四级(八级)成绩单,无成绩者可不提供;
(6)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已取得本科资格者提供);
(7)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8)其他相关获奖证书。
4. 资格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审核。考生请于2022年6月2日16:00后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安排如下:
1. 考核时间:2022年6月19日;
2. 考核方式:线上面试;
3.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所报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
六、录取
1.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四级考试成绩及外语类专业八级、四级成绩,择优录取。
2. 拟录取名单将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如无异议,将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七、入学与培养
1. 凭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调档函办理档案转接。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书为准。因故未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且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入学后,学校将复核入学资格及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并进行体检。不符合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亦取消资格。
3.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实行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管理。
4. 依照教育部规定,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未达毕业要求者不延长学习时间,不留级,颁发结业证书。退学学生可获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5.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就业手续。中途退学者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
http://www.sau.edu.cn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