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 办学层次:本科。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面积约173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平方米;师生比19.7:1,专任教师1065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47%,研究生学历教师占92.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1亿元,人均2.4万元;纸质图书总计133.3万册,人均62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级分配,重点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专业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和重点支持学科。学校无艺术类预留计划。招生计划依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政策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
科类2 |
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3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4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5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注:学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最终批准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生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生。
(2)住宿费根据条件不同,收取1000-1200元/年/生。
收费标准经上级部门核定,严格执行。如政策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2. 退费办法:
依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相关文件,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者,按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退费,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体系完备,包括生源地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及勤工助学为辅。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单项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奖助学金评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资助工作程序依照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00%以内。
2. 身体健康要求:
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或有残疾考生请慎重填报我校志愿,因我校主打航空特色工科。
3. 院校志愿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本省规定执行。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其他投档方式省份,如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不调阅后续志愿。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志愿依次调阅高分录取。
特殊省份及批次录取按当地政策执行。
4. 照顾录取政策:
认可各省招考委有关照顾录取政策。
5. 高考加分:
执行各招生省份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
6.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及录取: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要求: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省折算办法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分数要求,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成绩顺序调剂至未满专业;不服从者则退档处理。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排序安排,专业安排原则同上。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及不分文理省份以语文、数学、外语、美术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理(物理类)省份则按数学、语文、外语、美术成绩排序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该专业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四省招生。报考考生需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且合格,综合分=艺术分×50%×100/300+文化分×50%×100/750。山东省考生需参加山东师范大学等院校组织的校际联考并合格,综合分=艺术分×30%+文化分×70%。
对于文理兼招、艺术类不分文理及采用“3+1+2”或“3+3”高考模式的综合改革省份,在综合分相同情况下,艺术文(历史类)及不分文理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校考成绩排序;艺术理(物理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详情请参阅《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7. 校考专业要求: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需进行专业校考,具体事项如下:
(1)考试科目及满分:300分,包含形象气质、礼仪素养和动作规范210分,语言表达45分,才艺展示45分。才艺展示限一项,可自备音乐和道具,背景音乐无法播放时可清唱或打节奏,不影响评分。
(2)报名条件:须为艺术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参加校考。
(3)考试方式及时间:采用线上视频作品提交形式考核。考生需按简章中的体检要求自检合格后参加校考加试。
注:农村及贫困地区考生如无条件录制视频,可向本科招生办公室申请协调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免费录制服务,联系电话:024-89724466。
8. 新生复查:
入校后将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及相关考核,若查出违反招生规定者,将按规定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本简章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