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住房公积金“他房抵押”新模式,凭此模式在全市范围内优化了缴存职工的“商转公”贷款政策,有效解决从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贷房申请“商转公”的问题。
2025年7月,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没拿证办不了”“额度不够用”两大难题,我市进一步优化“商转公”政策,在全省率先创设“他房抵押”模式,并将转贷金额上限由房产评估价值的60%提至80%。此举使得“商转公”政策更具灵活性与普惠性。
过去,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须以原商贷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不少缴存人因新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而无法申请。在“他房抵押”新模式下,若商贷房房主或配偶、第三方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成套住宅,即可作为抵押物,彻底打通了注册证不足导致无法转贷的堵点。同时,转贷金额上限提升后,以一套市值100万元的房产为例,最高贷款额度将由原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有效解决了“额度不够用”的痛点。这不仅增加了政策灵活性,也吸引了更多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直接释放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模红利。
据悉,申请流程如下:主城区缴存职工可通过“邢台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随后前往市直管理部办理;各县(市、区)缴存职工则需前往所购商贷房归属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预约办理。
根据定义,“商转公”是指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还款期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为645户家庭发放“商转公”贷款共计2.47亿元,同比增长70%,切实缓解了缴存职工的长期还贷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主任张萍表示,该政策是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及群众实际需求作出的精准调整,目标是让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商转公”环节实现“转得了”“转得多”“转得顺”,真正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