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 2023 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 2023 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47。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 759 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湖州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 |
|---|---|---|---|
| 新闻学 | 文学学士 | 二 | 30 |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二 | 30 |
注: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度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
5 月 5 日至 6 月 5 日 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 2021-2023 届毕业生。
2. 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进行查询。
3.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报名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02511@zjhu.edu.cn。须提交以下材料:
- 报名申请表(见附件),word 版及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
-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扫描件;
- 往届生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加盖就读本科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申请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 个人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与学位证书个人照片保持一致,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
以上报名材料务必原件扫描,文件格式为 JPG 或者 PDF,要求内容清晰,无变形。报名材料压缩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第二学位(*专业)+ 姓名 + 联系电话”命名。
报名提交后,我校将在 48 小时内通过邮件回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请务必注意查看邮件信息。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考生需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否则责任自负。不按照要求提供信息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材料均不退回。
第五章 缴费及考试安排
第十五条 考生须于 5 月 20 日前完成报名缴费,缴费标准:100 元/人。缴费方式: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
第十六条 我校将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初审合格且完成缴费考生在考试当天须准备好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