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学历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1730.8亩);生均教学和行政用房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师生比约20.7:1。专任教师1059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94.7%,高级职称教师占5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77.76万元,人均约27398.5元;纸质图书量140.3万册,人均约56.7册。(数据截止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 分省计划主要针对中西部地区设置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侧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和重点支持学科,招生规模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办学条件和就业形势确定,无预留计划。
2. 男女生比例无特别要求或限制。
3. 语种限制:“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向民航领域,需学习英语,学校仅开设英语外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报。
4.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综合素质档案使用,按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5.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历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 |
科类2 (高考综合改革省) |
授予学位 | 学费 (元/年/生) |
| 1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本科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学士 | 10000 |
| 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学士 | 10000 |
| 3 | 130503 | 环境设计 | 本科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学士 | 10000 |
| 4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4年 | 3-6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学士 | 10000 |
注: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考办公布为准;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学生修满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均为10000元/年/生;
(2)住宿费依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生。
注:收费标准由上级部门统一核定,严格按照批准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2. 退费政策: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财政部等相关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时,学校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建立覆盖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多渠道资助体系,同时开展励志、感恩、诚信教育。现有资助项目包括: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学年,二等315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学年,单项奖学金500元/学年。具体发放标准依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规定,评选过程公开公正,接受师生监督。
六、录取办法
1. 投档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按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不超过100%。
2.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175-185cm,同时须符合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乘务员及安全员体检标准。
3. 院校志愿录取制度按各省政策执行。辽宁省美术与设计类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4. 照顾录取考生按照各省招考委规定执行。
5. 高考加分项按各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6.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及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报考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分数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若成绩不足志愿需求,服从调剂者按高分优先调剂至未满招生计划专业,不服从者退档。非平行志愿省份则按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 + 省统考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处理原则同上。综合分相同时,历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美术成绩排序;物理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美术成绩排序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且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平行志愿省份按折算成绩排序录取;其他省份按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按比例×50% + 专业课成绩按比例×50%)排序录取。
7. 新生入校后将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及相关考核,若复查不合格,将依规定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
http://www.sa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简章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