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及《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建筑大学(ANHUI JIANZHU UNIVERSITY)是安徽省唯一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成立于1958年。学校由安徽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学校现设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2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1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2个安徽省高校智库。下设12个学院,开设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艺、文、法、经七大学科门类,其中10个专业通过国家级专业教育认证(评估)。学校全称为安徽建筑大学,国标代码:10878。
层次:本科
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南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北校区)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 港澳考生,须持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及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 台湾考生,须持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 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须取得所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该国连续居留2年以上,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取得该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且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也可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含公派和自费)或因公务出国(含外派劳务)期间,不视为华侨。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1. 招生计划:5人。
2.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1 | 土木工程 | 理工 | 4年 |
2 | 建筑学 | 理工 | 5年 |
3 | 环境工程 | 理工 | 4年 |
4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4年 |
备注:详细专业介绍可登录安徽建筑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www.ahjzu.edu.cn/zsw/)。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五、报名方式
参加全国联合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具体事项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公布的《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六、录取原则
1. 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录取条件: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并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 录取规则:录取工作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成绩择优录取,按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列,理工类单科排序顺序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
七、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币种:人民币)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执行,若有变动,依照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八、奖助学金
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及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待遇与内地学生一致。
九、入学与复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报到,报到时间和要求遵照学校2023年新生入学规定。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和体检,资格复查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颁发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全部内容,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十一、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实名举报电话:+86(0)551-63828082,举报邮箱:jwb@ahjzu.edu.cn。
十二、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安徽建筑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联系方式
安徽建筑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0)551-63828317
邮箱:niexin@ahj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ahjz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www.ahjzu.edu.cn/zsw
学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邮政编码: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