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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社会科学普及科研项目的通知-集宁师范学院

2026-09-11集宁师范学院333 阅读查看原文

关于申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社会科学普及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全面提升内蒙古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质效,我会组织2026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社科普及科研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战略部署,推出一批原创性高、社科普及性强的宣传阐释成果,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立项。

二、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围绕以下方向自主拟定具体选题,也可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地方特色,提出其他符合要求的选题。

(一)围绕习近平党建思想进行系统化研究阐释,结合内蒙古实际进行党的创新理论宣传解读。

(二)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大众化、通俗化宣传普及,具体参考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对外讲好中国故事,内蒙古故事等。

(三)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进行的大众化、通俗化宣传普及,具体参考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宣传阐释;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宣传阐释,切实讲好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弘扬红色文化、诚信文化、廉洁文化;宣传阐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宣扬各族人民在历史长河中共同培育形成的伟大民族精神等。

(四)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公众人文素养进行的大众化、通俗化宣传普及,具体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社科知识共享、生活智慧共融等。

本批项目申报时统一按照“重点项目”填报,最终由评审专家组根据选题意义、论证质量和设计深度确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为1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8万元,立项后分批拨付。经费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宣字〔2025〕3号)规定使用。

三、申报要求

(一)以集宁师范学院社科联媒单位申报。

(二)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或对内蒙古实际情况有较深的了解和研究。重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同等研究能力),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同等研究能力);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主持人申报的一项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四)项目主持人须对选题的原创性负责,坚决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合作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阐释成果。

四、结项要求

重大、重点项目结项成果均为社科普及书籍,鼓励制作与结项书籍相匹配的系列社科普及微课、微视频等数字普及产品,便于后期开展社科普及工作。重大项目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20万字、重点项目不低于15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社科普及书籍,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项目主持人须为书籍的第一作者。本批次项目立项后成果须于2027年10月31日前出版,并按时提交结项成果。

五、申报方式及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系统将于2026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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