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6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的通知,我校将依据2026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满足教育部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资格规定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当年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科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与专业
学校计划招生共计10人。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以秋季高考收费标准为准。若个别专业招生调整,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时通知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三、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真实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病情者,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退学或休学等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报名。需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材料;截止后原则上不可修改。请准确填写信息,确保材料真实。
五、院校审核及考核
学校将对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学测成绩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于2026年5月1日后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依学校要求参加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后续录取。
六、录取原则
录取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进行。同分时,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成绩确定排序。
七、录取安排
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上传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登录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确认录取。确认后,学校将于8月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与责任追究
1.招生过程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确保标准明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2.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监督,电话:+86-21-67820592。
3.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经核实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21-67822531
十、本简章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领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摄影 |
2 | 广播电视编导 |
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5 |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 |
6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7 |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
8 | 流行音乐(流行器乐) |
9 | 流行舞蹈(街舞) |
10 |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
11 | 视觉传达设计 |
12 | 环境设计 |
13 | 产品设计 |
14 | 动画 |
15 | 艺术与科技 |
1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7 | 工艺美术 |
18 | 绘画 |
19 | 雕塑 |
20 | 公共艺术 |
21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22 | 数字媒体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