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为规范校园图书馆使用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与学习环境,为读者提供优质的图书借阅服务,开展入馆讲座,提高入馆时文明的入馆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入馆文化。现就入馆须知通知如下:
一、入馆要求
(一)、读者须持本人实名图书馆有效借书证或离校前继续读者证入馆;
(二)、读者须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文明入馆,不得损坏、污损图书馆图书、设施和设备;
(三)、读者在馆期间不得携带手机、香烟等物品入馆。
二、入馆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在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教师带领下规范入馆;
(二)在馆期间,应蹲下身子阅读,折叠图书时,应在图书下方放置一块垫板,避免图书受到压力;
(三)在馆期间,建议使用 headphones 进行阅读,禁止大声喧哗;
(四)禁止在馆内吸烟,禁止在馆内使用手机、相机等拍摄;
(五)禁止在馆内使用电脑、电视等电子设备;
(六)禁止在馆内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明火物品;
(七)禁止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八)禁止在馆内进行试吃、试穿等活动;
(九)禁止在馆内存放食物、饮料等;
三、入馆相关规定
- 借书证是读者入馆的唯一凭证,每个人须随身携带借书证,并对其所在图书信息负责。
- 读者不可一票多借,每位读者每年借书总量不超过所借图书总数,逾期不还视为违约,将取消入馆资格,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 借阅图书时,须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污损、撕毁图书。
- 读者须爱护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图书馆一楼服务台
五、温馨提示
请各位读者入馆时,注意自身安全,文明入馆,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图书馆将予以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感谢您对图书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湖北经济学院
图书馆
2016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