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本研贯通育人新机制,持续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稳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本研贯通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贯通培养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在读学生,系统打通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培养环节,实现课程体系衔接、科研训练贯通、导师指导贯通,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项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致力于培养兼具扎实理论功底、深厚综合素养与卓越科创精神的拔尖创新人才,着力厚植学生的新时代责任感与使命感,推动基础理论与学科前沿深度融合,系统强化科学素养与科研能力训练,积极拓展国际学术视野,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二、遴选条件与流程
(一)遴选条件
1.取得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有明确的科研志向,愿意投入本研贯通长周期培养;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贯通培养模式下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双重任务。
(二)遴选流程
1.学院发布通知。各相关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发布项目遴选通知,明确接收计划、学科专业、导师团队及申报要求;
2.学生自主申报。符合条件学生提交申请表、成绩单、科研成果、个人陈述等材料;
3.学院考核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小组,采取材料审查与综合面试方式开展考核,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及创新思维;
4.校内公示备案。学院确定拟入选名单,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正式确定项目入选资格。
三、培养模式
选拔优秀本科生自本科第四学年起,实行本硕贯通(3+1+2)、本博贯通(3+1+5)两种贯通培养模式。
(一)本硕贯通培养(3+1+2)
入选学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志愿。
1.项目第一学年(本科四年级)。学生保留本科学籍,完成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实行“一人一策”,在导师指导下制定硕士阶段培养方案,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培养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修读的硕士课程若可替代本科培养方案对应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学分认定。
2.项目第二学年(硕士学籍第一年)。学生正式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本科四年级修读的硕士课程学分全部计入研究生阶段,贯通类课程按规定完成学分认定。完成硕士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
3.项目第三学年(硕士学籍第二年)。学生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硕士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硕士学位。
(二)本博贯通培养(3+1+5)
入选学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志愿。
1.项目第一学年(本科四年级)。学生保留本科学籍,完成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实行“一人一策”,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博士阶段培养方案,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培养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修读的博士课程若可替代本科培养方案对应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学分认定。
2.项目第二学年(博士学籍第一年)。学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本科阶段修读的博士课程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贯通课程按要求予以学分认定。
3.项目第三至第六学年(博士学籍第二至第五学年)。学生须在博士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