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发布2026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含部分部属驻浙事业单位,下同)岗位公开招聘信息并提供公共科目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查询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154人,汇总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2026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3。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rlsbt.zj.gov.cn/
,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二)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zjks.rlsbt.zj.gov.cn/
,发布公共科目笔试(以下专称“笔试”)相关信息。(三)主管单位(含省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驻浙事业单位,下同)网站: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栏,发布相关单位招聘过程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 招聘对象类别
① 应届毕业生。主要指按学制于2026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对应聘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见《招聘计划表》“其他条件”栏。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也可应聘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②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指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编制管理且当前在岗的人员。
③ 招聘对象不限。指不限于某类特定身份类别的人员。
2. 年龄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年龄条件(例如,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8周岁以下的,专指1987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浙江省政策规定可以放宽年龄条件体现优待的政策性倾斜群体,可予以适当放宽。
3. 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中载明的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部分岗位对应聘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人员须凭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各项招聘条件的岗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 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对应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综合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一般以资格复审时出具、符合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相应证书为准;主管单位如在资格初审中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以主管单位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