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校考专业
1、摄影: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分 330.2 分(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2、广播电视编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分 300.158 分(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3、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 82 分,语文不低于 90 分。
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 80.16 分。
5、表演(音乐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 75.1 分。
6、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 65 分。
7、表演(流行演唱):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 85 分。
8、表演(流行舞蹈):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 88 分。
注:以上专业文理统排,专业分和文化分均需达到专业所在批次的省艺术类本科线。
二、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省美术类专业
说明:1.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 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2.平行志愿投档、一档多投的省份以该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为准
1、上海市(文化满分 660,专业满分 450):
美术类 (一)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控制线 896.386 分;
美术类(二)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最低控制线 351.8 分;
美术类(三)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 420 分。
2、浙江省:
美术类 (一)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控制线 1113.5 分;
美术类(二)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最低控制线 90 分;
美术类(三)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 499 分。
3、山东:综合分最低控制线文科 1075.5,理科 1005.85 分。
4、湖南:
美术类(一)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控制线文科 1031 分,理科 934 分;
美术类(二)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最低控制线文科 245 分,理科 227 分。
5、山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控制线 946 分。
6、辽宁: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控制线文科 1097.5 分,理科 866.5 分。
7、河北: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控制线 950 分。
8、江苏:
美术类 (一)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最低控制线 1070.5 分;
美术类(二)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