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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合肥大学安徽

合肥学院合肥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5-05-20合肥大学250 阅读查看原文

院校代码:41340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大学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邮编:230601

一、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录取原则

1. 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 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及应用心理学专业

(3)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轻度色觉异常外,还有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业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专业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上述专业外,还包括交通工程、智慧交通、经济学、经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显示器上红、黄、绿、蓝、紫颜色的数字和字母的,不能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 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专业无分数级差;成绩相同时,按省级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未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成绩高低,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到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处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文件规定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4. 美术类专业录取学校所有美术类专业采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考生综合分(生源省份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满足专业志愿。当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若仍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考生如未能满足专业志愿须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中执行上述录取原则进行调剂,直到招生计划完成。对于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或需学校确定折算方法,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 + 专业分×2.5×50%。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 2025年,我校在安徽省及其他相关省份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院校专业(组)将单独列示,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2. 中外合作专业的具体合作培养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官网(http://www.hfuu.edu.cn/zs/)公布的《合肥大学2025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3. 中外合作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 录取为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四、收费标准

收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80号)等文件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及其他费用详见《合肥大学2025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收费以安徽省相关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五、其他事项

1.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

3. 毕业生将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等文件,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考生入学时填报的信息填写且颁发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的证书均标注“中外合作”。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8066

网址:www.hfuu.edu.cn

章程由合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