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说明: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否则志愿视为无效(除专业服从调剂考生外),未在所在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得填报。具体填报方式与时间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
2.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依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录取时,我校将依据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含政策性加分)及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考投档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专业确定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
3. 对合并本科批次及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以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4. 若国家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我校将及时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