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和创造力,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行动计划(2021 年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不超过 20 名。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2 名。已入选第一批、二批的“独秀青年学者”人员及年薪制聘任人员,不再参与本次遴选,不重复予以资助。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及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其中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 35 周岁、女性不超过 37 周岁,年龄计算截至 2026 年 1 月 1 日(即男性须为 199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须为 198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申报业绩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遴选培育措施
培育期内,学校给予人文社科类培育对象科研资助经费 8 万元/人、理工科类培育对象科研资助经费 16 万元/人。科研资助经费分三期拨付,入选首期拨付 50%,中期评估合格拨付 30%,期满考核合格拨付剩余 20%。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相应申报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在校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到所属学院(部)参与申报推荐。
(二)学院(部)审核推荐。学院(部)指定专人对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复核。学院(部)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申请者的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和推荐,经学院(部)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经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报送校人才办。
五、申报说明
(一)请各学院 (部) 根据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申报要求,对申请者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认真组织推荐,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所需提交材料
1.《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表》Excel 和 PDF 电子版各 1 份;
2.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表所填内容相应支撑材料 PDF 格式电子版 1 份;
3.《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选汇总表》Excel 格式和加盖学院(部)公章的 PDF 格式电子版各 1 份。
4.申报人选的廉政及师德师风鉴定意见 PDF 版 1 份。
六、其他事宜
(一)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起聘时间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二)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于2026 年 6 月 25 日上午 12:00 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学院(部)名称+"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校人才办邮箱:
gxnurcb@126.com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2.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申报表
3.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申报表支撑材料
4.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选汇总表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2026 年 6 月 9 日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pdf
附件 2: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申报表.xlsx
附件 3: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申报表支撑材料.doc
附件 4: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