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周转房(太保南路112号)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2026-BS37
2.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周转房(太保南路112号)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000.00元
5.最高限价:118225.64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周转房(太保南路112号)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12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5间周转房装修改造。
5.2建设内容:项目涉及的原有设施拆除、改造施工、安装、设备设施、辅材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项目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第五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除特别注明者外)。
5.3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12号。
5.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5.5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5.6发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5.7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报价)。
5.8合同价类型:执行固定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若采购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变更则总价保持不变。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使用要求改变导致原工程范围发生调整,产生的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成交人成交价,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后按成交人成交总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同比例下浮,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5.9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交付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请提供书面承诺函)。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