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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2026年中考方案公布!录取规则

2026-06-16贵港宣传724 阅读查看原文

为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52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64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试组织

(一)考试安排

1.初中九年级的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技能考试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2.初中九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7个科目安排在6月24-26日举行,初中八年级的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安排在6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3.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其中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分市辖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进行统一测试,全市统一标准、统一程序。

(二)成绩呈现

1.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包括听力共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75分)、历史(75分)、实验考查(物理实验15分、化学实验15分)、体育考试成绩(70分)、地理(60分)、生物(60分)等11个项目的原始成绩和照顾加分,以A+、A、B+、B、C+、C、D、E 八个等级呈现,不公布考生笔试原始分数。各等级人数占考生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A+等级7% 、A等级18%、 B+等级25%、B等级20%、C+等级10%、C等级13%、D等级6%、E等级1%。

2.考生单科成绩。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即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合并的简称)等六个学科成绩分别以 A+、A、B+、B、C+、C、D、E 八个等级呈现,不公布考生笔试原始分数。各等级人数占考生总人数比例也分别按照:A+等级7% 、A等级18%、 B+等级25%、B等级20%、C+等级10%、C等级13%、D等级6%、E等级1%划定。

3.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二、招生安排

(一)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74800人。市内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照55%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根据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4%以上的目标,市教育局于6月中旬下达高中招生计划,包括自主招生指标、定向生招生指标、普通生招生指标、综合高中班试点招生指标。

(二)招生对象。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在我市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等级的初中毕业生。中职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原则,办学地在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以下简称三区)的普通高中面向三区招生,办学地在桂平市、平南县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在录取时统一按照考生报名学校所在县(市、区)认定招生范围。

2.普通批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招生指标的民办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仍有空余招生指标的公办学校可以在原招生范围向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3.中等职业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四)综合高中招生工作。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情况、实验实训条件,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实行属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要求。高中录取最低成绩等级线公布后,考生登录贵港市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其中提前批最多填报2所、普通批最多填报志愿10所。

(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要求。2026年,各地各校须通过“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录取系统”)开展招生录取工作,自治区教育厅以“招生录取系统”数据作为学籍注册依据。

(三)志愿填报其他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密码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各初中学校、班主任和老师在中考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收集考生的准考证和填报密码。凡发现截留学生志愿填报密码、准考证以及欺骗代填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区分办法。按考生总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区分,在总成绩等级相同的情况下按学科成绩等级区分。

1.如遇总成绩等级相同,优先录取高等级学科数量较多的考生。

2.如遇总成绩等级相同、高等级的学科数量也相同,先录取次一等级学科数量较多的考生。

3.如遇总成绩等级相同、同等级的科目数量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先后次序按高等级优先的原则录取。

4.如遇总成绩和学科等级完全相同,则按考生原始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安排

1.提前批

(1)安排普通高中特长生(含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录取,最多填报2个志愿。

(2)录取办法:在学校特长生录取最低双控制线(术科成绩线和中考总成绩等级线)上线考生中,根据学校招收特长生的类别、计划、术科成绩,采取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即首先对所有最低双控制线(术科、中考总成绩等级)上线的考生分类按照术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投档录取。

2.普通批

(1)安排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和全市所有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最多填报志愿10个志愿。

(2)录取办法:先录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和招生学校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线采取单一志愿录取,即从考生所填报的示范性高中第一志愿学校进行择优录取。学校有空余定向生指标的,将剩余的定向生指标收回加入普通生录取指标。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采取平行志愿录取全市所有高中普通生,即首先对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考生优先投档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有招生计划并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录取。

(三)其他类型学校的录取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办法。广西民族高中在我市招录的民族班单独设置志愿,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上线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安排在普通批录取。自治区下达我市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405人,根据要求名额分配如下:贵港市高级中学130人、贵港市民族中学160人、桂平市浔州高级中学70人、平南县中学45人。我市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不设置单独志愿,由各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民族班招生的有关规定来落实,在已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要求。各校要不断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招生录取系统”、学校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行业)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严禁虚假注册学籍。

(四)录取最低控制等级

中考成绩公布后,在录取阶段划定并公布特长生、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生、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四个类别录取最低控制等级,民办高中原则上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等级。

(五)放弃就读处理办法

录取结束1周内,非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将自愿放弃就读本校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需考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并对有关申请签字确认,相关确认材料留存各学校),报送名单时需经学校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经核准信息后,市招生考试院办理指标释放手续,释放出来的招生指标可在原招生区域内复征志愿,复征志愿时不降低学校原最低控制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二)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版),严守办学红线底线,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严禁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使用竞赛证书、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及其他赞助挂钩。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排名考核、对教师排名奖惩,严禁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严禁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等诱导性升学标语。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管,对问题频发、情节严重、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对群众反映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处置,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前置排查办学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规范管理要求内化为办学治校的自觉行动,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体系。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统筹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人口流动等因素,精准分析学位余缺并进行预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并公开招生入学热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热点学校加强现场指导,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完善信息集中发布机制,明确公开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及咨询电话。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招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辖区初中和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政策培训,特别是面向初三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等业务培训。要指导学校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宣传栏、设立志愿填报辅导站等形式,认真做好各时间节点的政策宣讲、志愿填报辅导等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应知尽知。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促进健康成长、教师潜心育人、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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