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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05-10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91 阅读查看原文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026

三、校址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分校区地址:杭州建德梅城镇环城西路52号(严州校区)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学历证书及颁发院校名称

院校名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在规定学制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盖章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七、招生管理机构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事项由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二)招生就业处为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常设机构,承担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三)设立由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政策落实及全过程,并设有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制订依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及办学条件,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二)招生就业处按时将招生计划报送至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三)如需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将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获批后按规定执行。

九、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要求

(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建议不予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执行“院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录取制度,对品德合格、体检达标的考生,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严格遵守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比例规定,需调整时申请批准后执行。

(三)执行各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四)新高考省份按当地政策执行录取

(五)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投档总分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满足者依次按第二、第三志愿录取;所有志愿均不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录取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投档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

(六)对往届生和当届生一视同仁。

(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非英语考生请慎重填报。

(八)男女生录取无比例限制。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

(以浙江省物价局备案公布为准)

(一)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

(二)模具设计与制造、市政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7500元/学年。

(三)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专业:6900元/学年。

(四)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专业:6600元/学年。

(五)工程造价、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会展策划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6000元/学年。

(六)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学年。

住宿费

(一)高桥校区:1600元/学年。

(二)严州校区: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专项奖学金等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绿色通道”等多种资助,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考生及家长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纪委办反映或投诉。举报电话:0571-28287064。

十六、官方网站及联系方式

(一)学院主页:www.hzpt.edu.cn

(二)招生主页:www.hzpt.edu.cn/zs

(三)咨询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8

(四)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邮编31140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七、其他须知

(一)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发。

(二)被录取新生须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所在地招生机构领取档案,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

(三)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到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及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新生,第一学年在严州校区学习,随后两年在高桥校区学习。

(五)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执行。

(六)本章程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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