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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湖南城市学院

2026-09-14湖南城市学院167 阅读查看原文

各二级学院、处室:

依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工作量与科研考核分认定办法》(湘城院发〔2024〕8号),学校启动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渠道,旨在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二、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优秀成果;

2.研究当代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优秀成果;

3.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明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4.创新发展中国理论和学术范式,反映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优秀成果;

5.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等重要理念和倡议,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我办发布的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三、申请形式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方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也可申请资助。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德文、日文、韩文等语种为主,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2.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和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版字数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适当压缩和改写。

3.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持有版权和负责出版事务的中方出版社作为出版责任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外语专业、翻译专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出版社之间也可联合作为出版责任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外译推广。

4.中方出版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统筹和主导翻译、出版事务,包括联络中外学界推荐选题、协调版权、联系外方合作出版机构、遴选合作申请人、约定分工和出版合同、图书推广事务等,重点对翻译质量审核把关,统筹编辑审校事务并承担最终审校职责。项目主持人主要职责是在中方出版责任单位指导下承担著作主译或次译工作,并负责或参与联络中外学界组织围绕译著推介开展的研讨会、书评等工作。

四、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学界公认的学术经典,且翻译质量上乘并计划进行全球学术推广和交流的外译项目。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项目资助经费由联合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方案并参考评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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